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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提交毕业实习考核材料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9-04-19 17:23:31    作者:     点击:

2015级全体毕业生:

2015级毕业生毕业实习成绩分两次计分记入学生成绩,每次成绩为一门课程分数。2018-2019学年第一学期的分数已登录,由于部分学生没有签订《2015级学生就业见习安全责任承诺书》导致成绩不高。5月份要登录本学期的成绩,现请各同学在512日返校后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记分。

一、提交材料

1. 实习事实证明材料。包括实习协议书、实习鉴定表(实习单位盖章,写评价意见)。考研的同学请提交调档函或录取通知书。

2.实习总结材料。不低于2000字的实习总结(查重30%以内,不得下载转抄)。

3.实习效果材料。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或就业证明。

二、评分办法及相关要求

1.评分办法。实习事实:最高40分;实习总结:最高20分;实习效果:最高40分。提供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,不实者本项记为0分。课程成绩不及格者,下一年重修。

2.实习协议、实习鉴定表、实习总结,请于520日前,以班级为单位提交到农科楼3072室;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或就业证明提交到尹小华老师,联系电话为8066171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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